如果你们公司有广告业务则可以抵扣如果没有广告业务是不能抵扣的,只能作费用了。你现在在哪啊,孙康平
广告发票和服务费发票都是一样的。就是看经营的公司性质。你是广告公司,开的票肯定是广告发票,扣税8.858.人家给你开什么票。你就得给人家开什么票。只有这样才可以相抵。交差额税就可以了。具体问题,都得和你的税务专管员沟通。你还是去一趟税务局吧。不可以,必须是该笔业务相互对应,“广告发票”对应“广告发票”,即你要抵媒介开给你的广告发布费发票,你自己开出的给客户发票也必须是广告发票。
我已经遇到过这种情况了,被税务局查出后,调整出来补交税金,好在数字不大。
“服务费发票”和“广告费发票”虽然都是服务业,也都缴纳5%营业税,但服务内容不同,税法规定也不同:广告企业广告业务可以像建安企业那样,如有分包业务的,可以按总包收入减分包收入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就算全额缴纳也是为分包代扣代缴),但必须是同一项业务、同种类型的发票;非广告服务企业则不能,得按全额收入纳税。国家特制广告业发票,其中我想就有一点这方面的原因吧,不然都用服务发票好了。
“广告发布费”应该是在广告发票里填开,至于拿到的是不是正规发票,你得自己去查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财政部】关于营业额计算的规定(第十八条):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你可以按照差额纳税。但是,你开出的发票及收到的发票,都应该是《广告业发票》。
另外,“广告发布费”是开票的项目,《广告业发票》是国际统一印制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是专门用于广告发布行业,并适用于广告发布业务。
开票所用的发票及内容应与实际业务相符,具体操作以合同的签订为准。也就是说,是合同签订是关于广告代理、发布的,必须开具广告业发票,合同签订是广告设计服务的,必须开具服务业发票。因为涉及到可以扣减营业额(纯设计服务不能扣减),所以两种发票不能混用,否则会被按照“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严重的会按偷税论处。不可以的,广告业是按票计算税金的。只能减征收企业所得数的基数。
是的。可以的。
您的广告发布的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您的营业税的营业额的。
也就是说,您了可以差额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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